政务中心:今日将开会商讨该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昨日,市民李先生致电广元晚报新闻热线,反映本月22日上午9时许,他和侄儿子肖先生带着三岁左右的孩子,到市政务中心办事。他们在拿取资料期间,小孩不小心撞到了移动的政务中心咨询服务指示牌,指示牌倒下后砸伤了孩子的手。在医院检查发现小孩有三根手指骨折,他想咨询市政务中心是不是有一定责任?
政务中心
今日开会商讨如何处理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王娅解释称,政务中心大厅门口设置了提醒标志,提醒小心地滑、台阶、家长注意看护小朋友。通过监控可以看到,小朋友摔倒时,两位家长就在小孩子旁边。至于责任问题,王娅表示,今日(26日)上班后,政务中心将开会商讨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律师唐法广认为,小孩监护人有疏于管护小孩的过失,政务中心在设置指示牌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指示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唐法广说,因为小孩辨别能力较弱,市民应加大监管力度,携带孩子应不离手监护。同时,单位或者企业在移动设施的放置问题上,应该选择安全性较高的位置,考虑到可能有的安全隐患,对这些设施应实行日常化管理,派出工作人员定期维护,尽量进行固定。另外,应在这些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移动设施旁,设置提醒标志,避免事故发生。 (报料人:李先生)
广元晚报记者 鄢怀林 文/图
被砸伤,谁埋单?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