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赵东林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13006462655
执业证号:15108200710313712
一腔真情系职工 双臂撑起保护伞
——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赵东林律师先进事迹
赵东林律师堪称法律服务业资深老兵,自1988年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业开始,至今已经整整24个年头,在这期间,他深入千家万户,参与大量纠纷矛盾化解,积累下丰富的工作经验。在2009年被聘为广元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后,赵律师长期的基层工作经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被迅速转化为职工维权的真情和克难攻坚的动力,他用真情、付辛勤、凝智慧,推动职工维权的力度不断增强,手段不断创新,广度不断拓展。
行走荆棘之路 依法伸张正义
职工维权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艰辛之路,找到维权律师的案件,几乎件件都是硬骨头。赵律师秉承公平正义,不畏强势,以担当和良知,将案件办出成效。 2007年5月30日,王某驾驶货车与清扫道路的环卫女工杨某相撞,交警部门认定杨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杨某务工的环卫处认为是交通事故,与单位无关,仅支付医疗费,拒赔其他费用。同年10月,赵律师代理杨某维权,一边收集证据,一边申请鉴定,杨某被鉴定为三级伤残、b级大部分护理依赖。环卫处认为杨某发生事故时已59岁,超过了退休年龄,不构成劳动关系,拒不赔偿。赵律师一边提诉讼、一边促调解,最终环卫处一次性赔偿杨某各项费用32万元。 2010年3月,党某在广元市城区某建筑工地务工时受伤,腰2椎体爆裂性骨折伴不全瘫、继发性椎管狭窄等,施工单位否认党某在其工地务工受伤。赵律师采取施工现场拍照、对事故在场工人录音等方式取证,证明党某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和发生工伤的事实。在证据面前,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党某7.4万元(已支付的医疗费和9500元现金除外)。 2010年4月21日,农民工霍某在兰渝铁路广元市某隧道工地务工时,因吊机故障,从距离地面14米多的吊机上摔下受伤,造成椎体爆裂骨折伴不全瘫等,没有劳动合同也无其他证据,眼看工程队要解散走人。当年7月,霍某找到赵律师代理维权。赵律师冒着酷暑到工地找民工调查,知情民工因工资没有拿到手不敢作证。赵律师千方百计稳定证人,自掏腰包支付民工作证期间的住宿、生活费,终于取得了霍某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伤事实及受伤前工资标准等一系列证据。实际承包人得知赵律师取得证据后,以协调为名,套取证据,威胁赵律师。在工伤认定、伤残评定过程中,实际承包人又找关系施压,甚至想贿赂律师。赵律师不惧威胁、顶住压力、拒绝收买,坚持走法律程序。2011年12月,霍某获赔38万元,并由施工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010年5月,卢某在兰渝铁路陇南市某隧道务工被石土砸伤,胸9、10、11椎体爆裂性骨折,脊髓损伤,下体截瘫,大小便不能控制。2011年8月,家属找到正在总工会值班的赵律师维权,赵律师和助手第二天就到事发地调查。由于该隧道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民工爆炸火拼事件,民工已离开,实际承包人因爆炸案在逃,项目部否认卢某务工的事实,赵律师一行反被气急败坏的项目经理训斥。尽管如此,赵律师维权信念不动摇,多方找证人,钻进工棚趁休息间歇找工人取证,又多次到指挥部、项目部和事发地奔走呼吁,提出充分的事实证据,促成卢某工伤认定。经反复与对方沟通、谈判十多次,最终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卢某各项费用108万元。
立足和谐促稳定 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小调解化解大矛盾,赵律师结合多年的基层调解经验,在维权工作中探索出了一条“立足和谐稳定,着力创新手段,寻求多渠道解决办法”的柔性化解棘手案件的路子。 2011年2月,利比亚动乱,在国家统一组织撤离的过程中,广元某外派劳务公司派遣到中铁某公司利比亚沿海铁路项目的44名劳务人员要求企业赔偿2年工资、精神损失费、劳务费每人20万元,如企业不答应,就拒绝下船,也不搭乘民航包机回国,并殴打领队。3月2日,国务院应急办、省政府紧急通知广元市协助中铁建做好工作,确保安全、顺利完成劳务人员撤回任务。赵律师作为该公司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与出国劳务人员家属联系,作好解释说服工作。同时引导公司站在顾全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不计较公司得失,全额退还该44名外派劳务人员综合服务费,并承担损失,以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在赵律师的耐心说服下,公司采纳建议,政府赴沪工作组将公司意见转达劳务人员,劳务人员全部回国。3月5日,劳务人员回到广元后,赵律师拟定和解协议,督促公司及时兑现协议约定的各种费用100万余元。从而在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的同时,也维护了出国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010年9月1日,回族农民工马某在广元市某矿业公司处从事掘进开挖作业时,被垮塌的泥土压伤,造成T11椎体骨折、双下肢完全性截瘫。公司在支付马某住院期间医疗费及护理费后,拒绝工伤赔偿。2011年5月12日,赵律师受广元市总工会指派,援助马某维权。赵律师调查发现:马某没有劳动合同,无证件证明其身份,也无受伤的证据,败诉风险大,并且走法律程序环节多、时间长。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赵律师将调解作为主要维权手段,先后多次找到矿业公司领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讲政策法规,引导公司站在维护民族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解决问题。公司和马某都被赵律师的真情打动,双方于2011年7月20日达成协议,马某获得52万元的赔偿。 2012年6月9日,倪某在广元某项目工地从事脚手架工作时,从一楼的卸料平台掉入地板,头部着地,导致颅脑重度损伤、创伤性休克、内脏多处损伤。送到医院抢救,已呈无意识状态,医院明确告知没有继续治疗的必要。倪某的家人十分悲痛,但施工单位否认倪某务工的事实。赵律师受总工会指派,迅速赶到施工现场找到目击证人取证,并建议施工单位聘请律师协商。经双方多次沟通,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倪某63万元(不包括调解前的医疗费用)。
提升“职工接待日”品牌 拓展职工维权平台
每周星期二安排律师在总工会帮扶大厅为来访职工提供诉求受理、政策解答、法律咨询、现场调解等快捷服务的“周二职工维权接待日”,是广元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多年打造的一个维权品牌。赵律师近4年来,以其热情、耐心、踏实、负责的工作作风值守“周二职工维权接待日”岗位,在详尽解答来访、来信者诉求的同时,并尽可能促成问题的实际解决,赢得了同仁和广大来访职工的好评。 旺苍县农民工李某2006年工伤住进该县某医院,因主治医生错误的手术导致三次手术,要求该医院赔偿,市、省两级医学会都认为不是医疗责任事故,多年上访无果。2010年5月到工会找到值班的赵律师求助。赵律师除咨询解答、为其代书申诉材料外,还联系电视台展开舆论监督,促成当地卫生局和当事医院的高度重视。 2011年6月,胡某反映在某餐馆试用两天后被辞退,老板却不给工资,被困店内2小时,脚扭伤,要求支付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值班的赵律师当天找到该饭店老板讲法律摆道理,使双方协商解决了纠纷。 作为律师团的召集人之一,赵律师创新值班机制,把维权平台延伸到12351热线、114号码百事通行业首查、网站和微博等,实现了职工维权时时在线,拓宽了职工诉求渠道,惠及的职工遍及省内外。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工伤事故增速明显的趋势,赵律师倡议建立市建设工会、用工方、工伤职工和工会律师团四方联动维权调解机制,促成纠纷的尽快解决,目前这一联动维权机制已在全市实施。
切实协助企业工会维权,深度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律师团成员的日常工作除了轮流值班、办理援助案件,还要担任一家大中型企业工会的法律顾问,通过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工会维权水平。在首批派驻的十大企业中,担任国企工会法律顾问的同事们很快打开了工作局面,而赵律师所联系的那家民营企业还无动于衷。他在多渠道与该公司领导沟通的同时,挤出大量的时间钻研工会业务,多次自费到成都学习充电,迅速把自己培养成为通晓工会业务与劳动法规的行家里手。赵律师娴熟的业务水平和执著的敬业精神,受到企业管理层和职工的广泛尊重,工作局面由此打开,该公司在十家派驻工会法律顾问的试点企业中,后来居上,第一个实现100%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该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中,也从最初的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征询工会律师意见。 赵律师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他多次深入重点企业、各工业园区宣讲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法律,强调重要性、必要性,增强企业使命感、紧迫感。2011年10月,赵律师被省总工会聘为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成为全省3名律师专职指导员之一。2012年4月,当选四川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和行政法专委会委员。
在崎岖坎坷的维权道路上,赵东林走得从容而执着,他说:“要奉献就必然要牺牲一些个人的经济利益,因为真心奉献过,所以懂得分享奉献的快乐。”近5年来,他成功办理职工群众维权案件100余件,维权到位金额 1100余万元。相继被广元市总工会评为2009、2010年度“优秀委派律师”, 2011年度“工会维权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当选四川省第二届“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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