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宋洪松、程国民于2013年3月13日主动参加了郑州街居委会辖区内居民何某家庭共有房产分割事项的调解工作。郑州街社区书记樊满元、主任谢绍荣参加调解。
宋洪松、程国民律师充分了解目前房屋的现状以及家庭各成员对于房产分割的意愿。经过协调,阐明相关法律和税收政策等规定,提出建议。最终,该家庭全部成员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后宋洪松律师对调解记录进行了整理,并形成家庭会议纪要,将先关协议内容予以固定,并交由郑州街居委会转交给何某家庭。
调解结束以后,当事人何某一家均表示,二位律师参与我们这个事情的调解,能够有效预防矛盾和纠纷,为我们这个家庭和谐消减了不利因素,我们一家人都感谢你们。社区干部也说,你们律师参与这样的工作,对我们基层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以后这样的事情,还要麻烦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