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柔肩担道义 ——记“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获得者徐兰芳
实习记者 蒲洪旭 广元新闻网记者 周萱
2009年10月12日,北京传来佳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揭晓,我市女律师徐兰芳从参与评选的全国50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成为西部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 16日,记者在市总工会见到了凯旋归来的徐兰芳。
■ 真情维权 7年不懈怠
徐兰芳,广元市剑阁县人。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身兼中国农工民主党广元市司法支部主委、广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团首席律师等职。 2003年5月,徐兰芳被广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为兼职仲裁员。2005年7月,广元市总工会聘请徐兰芳为首届“职工维权律师团”律师。2008年3月,她带领农工党广元司法支部10名律师党员组成广元市总工会第二届“职工维权律师团”,勇于担当起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每周二在总工会法律援助窗口,总能看见徐兰芳和她的团队的忙碌身影:为来访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提供辩护代理…… 她视困难群众为亲人,维护职工利益从不含糊,保护职工权益从不懈怠。她个人接待来访求助职工300多人次,都视情况作了理性维权疏导工作。曾被省、市授予“优秀律师”、“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农工党“优秀党员”、“涉法信访群众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因为社会职务多,7年来徐兰芳一直是超负荷工作。当谈到自己获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这一荣誉时,她的谦逊让人为之动容,“我不希望被社会过多关注,而是希望社会更多地关注困难职工。只有更加努力地为职工谋得应得权益,才对得起这个奖项。”
■ 敢于碰硬 替职工讨公道
一心为弱势职工兄弟姐妹讨公道,敢于较真啃硬骨头,徐兰芳得到了群众好评和社会广泛赞誉。 2005年,剑阁县李家坝煤矿一个名叫冯启刚的职工被砸致脾脏破裂,治疗终结后煤矿坚持不给予工伤待遇。徐兰芳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伤残评定,提出仲裁,又参加两审诉讼,最终法院判决煤矿赔偿5万余元。但判决后煤矿老板扬言情愿把钱送出去拉关系,也不给工伤职工一分一毫。徐兰芳深入调查了该煤矿的资信情况、资金运作和销售渠道、财产状况等,取得详实的证据材料,获得法院支持,煤矿老板被司法拘留,煤矿拿出现金一次性履行完毕。
■ 无所畏惧 为农民工撑腰
2002年以来,徐兰芳先后深入山西、河南、河北、贵州、云南、广东等地,行程数万公里,成功处理工伤及劳动争议案件19件,为农民工取得赔偿金额近500万元。 2004年,剑阁县柏桠乡农民工魏之林在山西临石县采煤死亡,徐兰芳与煤矿老板的谈判没有成功,对方便躲避起来不见踪迹。家属无法提供煤矿名称、住所地等情况,当地煤管局、工商局、劳动局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拒不提供煤矿经营信息,一时间徐兰芳进退维谷。无奈之下,徐兰芳直奔临石县政府,守候在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开会的会议室外面。经过两个多小时交涉,副县长答应亲自过问此事。最终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维权获得成功。 2005年冬,在山西煤矿打工的朝天东溪河乡农民工柴天学工亡,留下两个老人和两个不足十岁的小孩。资方威逼利诱,仅给家属赔偿了2.5万元。家属求助后,徐兰芳没有收取任何报酬,随同家属坐火车赶到山西。时值年关,赶到那里已是人去楼空。家属说不出详细情况,又没有一起务工的老乡,更无法找到用人煤矿。徐兰芳费尽周折坚持调查着,一天、两天、三天......最终在殡仪馆才查清对方名称。 2008年6月26日晚,当四川还处在地震的威胁中时,徐兰芳毅然登上列车,到山西为剑阁县工亡民工处理索赔事宜。她给家人发去信息,告知自己的车次、车厢号,“万一地震把火车埋了,你们就到火车上来找我。” 在山西临石,徐兰芳不知疲倦奔走了两天两夜,终于争取回赔偿款33万元。 维权难,为农民工维权更难,为他们维权总是繁琐曲折,辛苦劳累。每到山穷水尽之际,徐兰芳总是凭着律师特有的胆识和智慧,以弱肩支撑道义,矢志讨回农民工兄弟的尊严,讨回法律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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